處理顧客的投訴程序
[日期:2008-09-27 ] |
來源:互聯(lián)網(wǎng) 作者:佚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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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0 目的:及時、有效地處理顧客投訴,確保顧客滿意。
2.0 適用范圍:適用于公司管理服務過程中所出現(xiàn)的各種投訴處理工作。
3.0 職責
3.1 管理部、各管理處負責顧客直接或間接投訴信息的收集、登記、匯總、分析、傳
遞、處理、驗證;
3.2 相關部門負責實施過程的處理及對解決措施的有效性進行驗證;
4.0 程序
4.1 顧客投訴的受理
4.1.1 公司管理部為公司受理顧客投訴的責任部門,其它職能部門(人員)接到投訴,
應在2個有效工作時內轉交管理部,由管理部統(tǒng)一受理;
4.1.2 各管理處主任和管理員為各管理處受理投訴的有效責任人,其他人員接到投訴
后,應在15分鐘內送達責任人。
4.2 投訴的識別
a) 有效投訴:指顧客對公司提供服務的內容、承諾及服務質量的投訴;
b)無效投訴:指顧客對公司服務承諾范圍以外的投訴。
4.3 管理部對有效投訴的處理
4.3.1 接訴人填寫《顧客投訴處理登記表》,對需管理處處理的投訴應填寫《顧客投
訴轉交簽認單》,并在2個有效工作時內轉交相關管理處,由相關管理處負責處
理,并在處理完后8個工作時內將處理 結果反饋給管理部;
4.3.2 有效投訴需要2個以上部門共同處理時,由管理部統(tǒng)一協(xié)調處理;
4.3.3 對于嚴重有損于公司形象的重大投訴,由管理部核定確認并提出處理意見,報
管理者代表審批。
4.4 管理部對無效投訴的處理
4.4.1 管理部接到對開發(fā)商工程質量或遺留問題的投訴后, 填寫《顧客投訴處理登記
表》和《顧客投訴轉交簽認單》, 并于4個有效工作時內轉交到開發(fā)商的相關部
門。
4.4.2 管理部接到其它無效投訴,由接訴人填寫《顧客投訴處理登記表》,并在4個有
效工作時內向投訴人做好解釋工作。
4.5. 管理處對有效投訴的處理
4.5.1 管理處主任或管理員接到投訴后填寫《顧客投訴處理登記表》,并在4個有效工
作時內對顧客的投訴進行核實,在8個有效工作時內開始處理;
4.5.2 超出管理處處理能力的投訴,管理處應在2個小時內轉交管理部,由管理部負責
按照本程序4.3處理。
4.6 管理處對無效投訴的處理
4.6.1 管理處接到對開發(fā)商工程質量或遺留問題的投訴后,填寫《顧客投訴處理登記表》,并在2個工作時
內轉交公司管理部,由管理部按照本程序4.4.1處理。
4.6.2 管理處接到其它無效投訴后,由責任人填寫《顧客投訴處理登記表》,并在4個有
效工作時內做好解釋工作。
4.7 顧客投訴回訪
凡由管理部或管理處受理的投訴,自投訴處理過程結束時起,由管理部或管理處在
3日內采取上門回訪、電話回訪的方式進行回訪驗證,并填寫《訪問顧客記錄表》。
4.8 顧客投訴定期分析
4.8.1 管理處每月2日前應當將本小區(qū)上月發(fā)生的投訴數(shù)據(jù)報管理部;管理部每月5日以
前將上月投訴工作處理事項匯總后報管理者代表。
4.8.2 管理部對顧客投訴每半年進行一次匯總分析,并把投訴分析出來的數(shù)據(jù)作為年終
管理評審輸入。
4.8.3 對反復出現(xiàn)的顧客投訴問題,管理部應報管理者代表,由管理者代表組織有關部
門召開會議進行分析解決,并采取有效的糾正預防措施。
5.0 相關文件和記錄
a)《顧客投訴處理登記表》
b)《顧客投訴處理表轉交簽認單》
c)《訪問顧客記錄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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