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具陳列的“六項基本原則”
商品陳列的目的就是要讓商品在貨架上充分顯示自己,最大限度地引起顧客的購買欲望,因此,商品的陳列技術是非常關鍵的。
原則一:一目了然
文具店經(jīng)營的品種比較多,容易給人雜亂的感覺,因此產(chǎn)品分類陳列就十分關鍵。比如分為文管用品、書寫用品、裝訂用品、耗材等大類,劃分不同的區(qū)域集中陳列,每一大類里面再根據(jù)規(guī)格或品牌進行小分類。商品要正面面向顧客,標價牌固定在第一件商品下端,作為商品位置起點標記和隔鄰商品的分界線。
此外,產(chǎn)品陳列位置符合顧客的購買習慣,對一些季節(jié)性的、節(jié)日期間、新商品的推銷區(qū)和特價區(qū)的商品陳列要顯著、醒目,使顧客明白商品所表達的意思。
原則二:方便挑選
商品的陳列要使顧客有比較性的選擇。同類商品的花樣、顏色、尺寸有所不同,陳列時要便于顧客分清挑選。同類不同品質的商品陳列也便于顧客比較選擇。
系列商品應垂直陳列(也叫縱向陳列)?v向陳列能使系列商品體現(xiàn)出直線式的系列化,使顧客一目了然。系列商品縱向陳列會使20%至80%的商品銷售量提高。如橫向陳列,顧客在挑選系列商品某個單品時,就會感到非常不便。因為人的視覺規(guī)律是上下垂直移動方便,其視線是上下夾角25度。顧客在離貨架30厘米至50厘米距離時挑選商品,就能清楚地看到1至5層貨架上陳列的商品。而人視覺橫向移動時,就要比前者差的多,因為人的視線左右夾角是50度。在顧客離貨架30厘米至50厘米距離時挑選商品,只能看到橫向1米左右距離內陳列的商品。系列商品橫向陳列在一個段位就會造成要么銷售很好,要么銷售很差的印象。
原則三:便于取放
商品陳列的位置要恰當方便。如果顧客拿不方便,就會很掃興,大大降低購買的欲望。所以貨架上陳列的商品與上隔板應有一段距離,便于顧客的手能伸進去取放商品。這個距離要掌握合適,以手能伸進去為宜。太寬了影響貨架使用率,太窄了顧客無法拿取商品。
商品陳列是還要考慮到顧客的身高。不要把商品放在顧客手拿不到的位置。放在高處的商品即使顧客費了很大的勁拿下來,如果不滿意,很難再放回原處,也會影響顧客的購買興趣。
貨架上陳列的商品要穩(wěn)定,排除倒塌的現(xiàn)象,給顧客以安全感。一般一層貨架只能擺放1到2層,如果擺放得太高,一是不便于顧客取放,二是稍不注意,就有碰倒商品,砸傷顧客的可能,不僅損失了商品,也破壞了顧客的購買情緒。